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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实验楼水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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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 | ||
行政区域 | 海淀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2日 17:0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2日 16:50至2020年05月29日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602招标部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6月02日 09:00至2020年06月02日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602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6月0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602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晶、段雅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8099 | ||
采购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润恒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6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晶******转8099 |
北京润恒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林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实验楼水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实验楼水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2020-RHC-ZB-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晶、段雅辉
项目联系电话:******转8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润恒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晶******转80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6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实验楼建设工程的水影响评价报告(含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三部分内容)的编制、报审、报批及相关资料收集等咨询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其它要求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3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6:5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602招标部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对本项目领取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2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602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602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3.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
5.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各供应商做如下要求:
(1)各供应商尽可能只委派1名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凭“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码“未见异常”,方可进入磋商地点。
(3)进入磋商地点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如发现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将拒绝进入磋商地点。
(4)各供应商代表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参与磋商活动。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晶、段雅辉
项目联系电话:******转809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