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凤城市原凤翔广场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备案。以凤发改审批字【20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城市原凤翔广场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凤城市原凤翔广场,凤山路西侧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项目广场总面积约26615平方米,分为四项主体工程部分:广场内现有路面改造;广场内现有绿化带改成铺装部分;广场四周人行步道砖改造为花岗岩板;广场四周人行步道砖改造为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广场改造工程配套建设绿化、照明、广播工程及公厕建筑,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 |
凤城市原凤翔广场维修改造工程 |
项目广场总面积约26615平方米,分为四项主体工程部分:广场内现有路面改造;广场内现有绿化带改成铺装部分;广场四周人行步道砖改造为花岗岩板;广场四周人行步道砖改造为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广场改造工程配套建设绿化、照明、广播工程及公厕建筑,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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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0年06月10日 开工至 2020年09月10日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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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企业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2017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
四、投标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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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29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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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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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地址:
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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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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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电子光盘开标,现场递交电子光盘3份,纸质标书1正4副。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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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5月1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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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翟莹 |
姓名: |
马千惠 |
单位: |
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 |
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职务: |
经理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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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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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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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
地址: |
凤城市凤凰城区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17室 |
邮编: |
118100 |
邮编: |
118100 |
联系人: |
陈贺 |
联系人: |
马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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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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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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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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